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
全体教职工:
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,明确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为避免汇算初期扎堆办理,凡需在今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,可在每天早6点至晚22点通过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理时间,并按预约时间办理年度汇算。也可以不预约,3月21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即可。如确有紧急情况,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,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。纳税人可选择手机下载“个人所得税(APP端)”自行填报。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:
一、汇算清缴对象
1.涉及退税或者补税,均需进行年度汇算清缴;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。
2.以下情况免于汇算清缴:2023年居民个人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,或应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汇算清缴(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)。
二、正确选择申报方式
1.简易申报:2023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,且已预缴税款,需要申请退税的,请选择“简易申报”方式。
2.标准申报:2023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的,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退(补税)的,请选择“标准申报”方式。如:两处或以上取得工资薪酬收入的需补税等。
三、补录信息
符合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条件、个人养老金扣除条件的教职工,办理汇算清缴前,应抓紧时间在系统中补录相关信息。
四、特别提醒
1.系统查询页面中的“批量申诉”和“申诉”并不能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(补)税款,务必谨慎点击,除非确实必要,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修改的困扰,无法顺利退(补)税。
2.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,需要教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鼎城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现场办理。
3.绑定的银行卡需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银行卡(建议为中国境内办理的一类银行卡)。
4.个人所得税APP是个税网上办税平台,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业务,通过手机就能及时修改专项附加扣除等基础信息、轻松完成每一年度汇算清缴。
5.具体操作中如有疑难问题,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解决,或联系学校计财处陈斌老师17607368620和戴治桃老师15399776720咨询。
计财处
2024年3月8日